关于印发《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的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外籍毕业生申请永久居留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07-02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

 

现将《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的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外籍毕业生申请永久居留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621

 

 

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的国内重点高等

 

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外籍毕业生申请

 

永久居留的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和有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上海出入境聚英计划(2017-2021)”有关出入境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公通字〔201837号)关于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张江示范区”)内工作的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外籍毕业生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政策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毕业后2年内来张江示范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工作,且连续工作满3年的外籍毕业生。

 

二、相关学历认定

 

国内重点院校认定,可通过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进行比对确认。境外知名高校的认定,可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链接最好大学网查询比对确认(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2017300名)。

 

国内重点高校毕业后2年以内申请居留许可的,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或毕业证书认定,在张江示范区内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后申请永久居留的,还需提供由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境外知名高校出具学历(学位)证明或毕业证书的,均需提供由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籍毕业生,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1. 毕业后2年以内到张江示范区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工作,且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

  2. 工作情况、纳税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 有确定的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担保推荐的,且该单位在张江示范区区域内正常经营及依法开展活动。

    四、申请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等加盖公章复印件;

    2. 在张江示范区工作自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的工作证明(如申请人3年内在多个单位工作,其所工作单位应均在张江示范区区域内);

    3. 填写完整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毕业生申请永久居留登记表》;

    4. 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重点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5. 用人单位推荐函;

    6.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由张江示范区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填写《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毕业生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登记表》(见附件1),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用人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推荐函(见附件2),并附其他证明材料报分园管理机构初审。

    2. 分园初审。分园管理机构(受理服务点见附件4)初审时需确认申请单位的注册地在张江示范区之内,需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形式审核,必要时需实际走访或约谈推荐单位及相关人员。经分园管理机构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后,送交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审核。

    3. 推荐报送。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后,出具证明函(见附件3),送至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4. 办理永居。申请人凭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函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提出申请的,按照公安部现行要求提交其他基本材料。

    六、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受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3号楼张江行政 服务中心

    查询网站:张江示范区门户网(http://www.rojigy.com

    七、注意事项

    (一)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申报材料附件12请到张江示范区门户网(http://www.rojigy.com“办事指南”中下载。

    以单位为主体装订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材料时无需携带申报材料原件。

    (三)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八、装订要求

    (一)装订每本申报材料册时,需按申报材料目录、登记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的顺序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

    (二)申报材料一式3份以纸质形式报送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zjsfqcrjrc@163.com压缩文件以“外籍毕业生申请人永久居留”命名。

    九、本细则由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毕业生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登记表

  2.关于推荐外籍毕业生XXX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函(用人单位参考样式)

  3.关于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的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外籍毕业生XXX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证明函(参考样式)

  4.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外籍人才工作受理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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