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新政20条促进创新创业“双自联动”建人才改革试验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07-10

  沪工作5年的法国人玛丽,近期打算申请“创业”类私人事务居留许可,和朋友合伙开一家咨询公司。让玛丽享受这一便利的,是近期上海市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共20条,从人才集聚、人才管理和综合环境三方面,为上海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上海此次出台的意见,是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方案公布后的首个配套政策。意见提出,要坚持以“双自联动”推进人才制度创新,大力建设国家人才改革试验区。

  上海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处处长马文刚介绍,目前上海自贸区面积120.7平方公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面积531平方公里,两大国家战略有65平方公里的重叠区域。“双自”园区的交错融合,为创新政策叠加、体制机制共用、服务体系共建提供了机遇。

  “自贸区的优势是体制机制改革,为人才流动创造了良好环境。而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一些特殊政策,比如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5年分期缴纳,让创新创业者得到实实在在的激励。争取到2020年,在 双自 园区集聚3000名左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际领军人才、10万名左右的新兴产业科技和技能人才、20万名左右的创新创业人才。”马文刚说。

  意见还提出,要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加大对上海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外籍专家的引进力度。此外,上海还将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包括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口、直接落户等政策。

  上海此次出台的聚才政策,凸显了市场化的导向。如海外人才的认定与工资(年收入60万元以上)和税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元以上)挂钩。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国内创业人才,直接入户引进。“之前企业在清华大学招聘,不少毕业生问起能不能在上海落户。政府在人才引进中突出市场发现的作用,给了我们很大信心。”已经落户张江高新区金桥园的安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朋松说。

  在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方面,上海将聚焦人才激励、流动、评价、培养等环节,真正把权和利放到市场主体手中。比如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研发团队所得不低于70%。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创业孵化期内(3年至5年)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

  “原来超过8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必须同时报上级部门和财政部审批。”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副所长叶阳说,改革后无需走审批流程,使成果转化“提速”约一年时间。

  人才竞争归根结底是综合发展环境的竞争。为此,上海将引导和鼓励各区县培育发展若干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试行“科技创新券”,对创业团队和科技企业使用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给予补贴。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优化海外人才医疗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平台。

  从7月1日起,上海的“科技创新券”可以在线使用。目前领到“科技创新券”的企业中,员工少于20人的小微企业占57%。盟科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今年申领到10万元“科技创新券”,公司副总经理王星海表示:“新药研发投资大、周期长,使用创新券购买公共研发平台的服务后,企业的研发投入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