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外专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11-24 | 文章来源:创新促进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6153号),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全国引智工作会议和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来组织申报项目,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努力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

首席外国专家应是本领域、本行业顶尖人才,是我国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能起到在本研究领域或

产品研发方面把控方向、总揽全局的指导作用。申报平台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科研实力,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处于先进水平、协助首席外国专家的专业团队。申请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前景。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原则上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7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原有高端团队项目,请申请“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三)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各地区各部门中心工作安排的引智项目。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

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四)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支持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畜禽品种、水产品优良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种养技术、卫生健康等公共事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

以上四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单个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不低于20万元。

三、申报软件及要求

(一)所有类别项目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eo.safea.gov.cn/login.php)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至20161220日,超过期限系统将关闭。请项目单位尽早完成网上填报。

(二)项目申报使用同样申请表,需要在申报开始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别。

(三)“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页签字盖章后由项目单位扫描上传。项目的附件材料,如该项目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等,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扫描上传。申请专家工薪,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已获上年度批复的项目,如继续申报,请在项目计划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连续”。

(五)如项目单位是已命名“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请在项目计划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

四、申报材料和截止日期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汇总表、2017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由《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计划汇总表一式一份,其他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1220日,申报材料请于20161231日前报送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