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1-30

(沪科[2000]1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我委今年准备在应用开发类科技项目的管理中,采用新的管理机制,按市场化原则组建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对应用开发类科技项目进行全程管理。为了使科技项目管理中心能够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运作。现将《关于做好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和组建相应机构并及时上报市科委。
附件:关于做好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为了更好地迎接新科技革命的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扎实地抓好应用开发类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特对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l、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依托于某个法人实体、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

  2、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市科委委托,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对应用开发类科技项目进行全程管理,体现政府加强技术创新源泉建设和推进产业化的工作思路,组织突破关键技术,并落实到有市场前景的产品的开发,最终推进产业化,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3、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可以是专业性的,也可以是综合性的。市科委依据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申请,通过对其基本情况的分析和综合能力的考察,确定其管理项目的学科领域范围。? 

   4、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必须拥有在其所管理的学科领域范围内有一定专业水平,熟悉项目管理的专家,充分利用外界的人力资源进行项目管理。?

  5、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经常性地对所涉及的学科领域进行深入的跟踪研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为市科委编制上海市科学技术项目指南提供有质量的咨询意见。?
  (2)受理及组织所管理项目的学科领域的课题申请,并通过为申请人员及申请单位进行辅导,提高课题申请的质量。?
  (3)根据市科委颁布的上海市科学技术项目指南,组织专家对申请的课题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和资金预算可行性论证,并通过实地考察,向市科委提出综合性的书面推荐意见。
?  (4)在市科委批准立项后,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并通过经常性地深入第一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每三个月向市科委书面报告一次所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调整资助的建议。
?  (5)在项目研究开发完成后,推进产业化。

?  6、为了提高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市科委根据各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管理的应用开发类科技项目的性质、数量和规模等,匹配下达相当于年管理资金总额的5—8%的费用用于项目管理,其中2%的费用专项用于资料查询和分析、信息系统运行以及组织专家论证和讦审。各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不再向项目申请单位收取项目受理费,不再向项目申请、承担单位收取项目论证、评审费用,不再由项目申请、承担单位支付项目论证、评审费用。

?  7、为了提高科技项目申请的成功率和项目实施的成功率,各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应积极地组织多种形式的指导和培训活动。?

  8、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在论证、评审项目时,应充分利用上海市科学技术专家库资源,使用市科委规定的项目论证、评审程序和方法。

  9、鼓励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吸纳社会资金,共同支持应用开发类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  l0、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不搞终身制。市科委将每年对各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标准是:(1)向市科委推荐项目立项的成功率;(2)所资助项目在合同执行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率及项目验收时完成合同目标的情况;(3)所资助项目在完成以后的转化、孵化和产业化率;(4)项目申请单位、承-担单位对其服务、管理情况的评价和反映;(5)在把握所涉及的学科领域的重要进展方面的情况。对工作绩效较差的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市科委将不再委托其承担新的应用开发类科技项目的管理任务。

?  1l、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不得将所管理的资金挪作它用。市科委将定期对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12、鉴于目前学科交叉日益增加,为避免重复立项,各科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库相互之间联网,并与市科委项目库联网。?

  13、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具体管理过程中,对项目申请、承担单位负有保密义务。若对外泄密,损害有关单位权益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