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正式出炉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07-10



  近日,科技部发布《关于认定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的通知》,认定北京中关村移动互联网等10个产业集群为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这是自2011年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启动以来,科技部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审核认定的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期为3年,试点期间按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试点工作评价,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广。试点期满,未能实现规划目标的,视情况予以延长或终止试点工作。”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遴选试点到培育示范

  2011年7月,科技部根据新时期火炬工作的特点和发展战略,启动了国家高新区“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提出通过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工程,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同年,科技部从74家申报单位中遴选出首批41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单位。

  首批41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单位绝大部分都是所在城市、高新区的支柱产业和发展重点,但总体发展水平和建设规划与创新型产业集群设定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科技部设定了遴选试点与培育示范两个步骤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力争在3年内达到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认定标准,实现示范效应。科技部侧重从培育和提升两个方面分类指导,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试点3-5年内达到千亿元的产业经济规模,并引导和催生出若干个百亿元产业集群。

  2012年4月,国务院把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工作纳入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科技部根据任务分工和多个省区市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工作的实践,结合对主要发达国家创新集群的研究,于2013年2月制定发布了《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部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最终遴选出10家产业集群为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第一批试点以具有高新技术特征的产业园区为对象或试点范围,并非只局限于国家高新区,符合条件的国家经济开发区和其他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也可以进入试点范围,旨在引导和促进科技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强化创新驱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贡献作用。

  集群试点各具特色

  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入选单位在集群建设与发展规划,所在地政府促进集群产业发展措施,集群产业链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与集群产业链相关联的服务机构等方面都符合一定要求,首批10家试点单位都是各具特色、具有示范作用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以中关村移动互联网创新型产业集群为例,移动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已经成为信息产业中发展最快、创新创业最活跃的领域之一。中关村具备移动互联网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的先发优势,在产业链关键环节聚集了国内80%的龙头企业,形成云到端的完整产业链。2011年,中关村移动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收入达到3000亿元。未来3年,中关村将打造全球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最活跃的移动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集群。到2015年,力争实现收入5000亿元。

  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电网产业在保定高新区茁壮成长。目前,保定高新区已汇聚200多家新能源企业,形成了风电产业园、光伏产业园、储电产业园、节电产业园以及电力自动化产业园等产业聚集区。今年总投资183亿元的巨力集团光伏与索具产业链和总投资16亿元的中航惠阳工业园将为保定高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增添强大的动力。未来,保定高新区将发挥园区在新能源与智能电网产业领域的领先优势,力争成为全国产业规模最大、产业集聚程度最高、产业链条最完备的新能源与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地和领军园区。

  此外,本溪制药创新型产业集群、无锡高新区智能传感系统创新型产业集群、温州激光与光电创新型产业集群、潍坊半导体发光创新型产业集群、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创新型产业集群等其他几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也各具特色,均是国内该特色产业集群领域的领先者。

  进一步发挥支撑示范作用

  科技部在《关于认定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的通知》中表示,希望各省区市科技厅(委)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集群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集群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为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做好支撑和示范。

  据了解,为更好地促进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发展,科技部将通过国家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等政策资源,支持和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试点的建设发展;对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试点内高新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连续3年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对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试点内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服务机构,优先纳入国家级认定管理序列并给予资金支持;建立产业集群数据年度统计和运行跟踪制度,完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年度考评,促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试点的快速健康发展。

  “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是新生事物,处于探索阶段。”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经过3-5年的试点建设,力争形成20个以上年销售超过千亿元和带动大批年销售超过200亿元并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和国内技术领先的创新型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