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小微企业既稳增长又促转型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08-07



  7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笔者认为,当前为一部分小微企业免税,是推动经济转型和保持适当的经济增速的重要抓手。

  2013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6%,是近年来较慢的增长速度。7月24日公布的7月份汇丰/Markit采购经理人指数预览值为47.7%,低于48.2%的6月份终值,显示经济放缓势头依然会持续。因此,中国经济放缓可能成为常态。在经济放缓后,过去高速发展中积累和掩盖的问题可能会逐渐暴露,所以经济发展必须克服路径依赖,不能固守过去的模式,需要致力于推动经济转型。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内需都不旺盛,原因在于主流消费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分配机制不够公平。要启动内需,需要改革分配机制,促使收入和财富公平分配,同时致力于提高广大普通人群的收入水平。要满足上述3点,最直接和有效的做法就是,给广大小微企业减免税负。

  从受益面来讲,此次将有大约超过600万家小微企业从这一决定中得到实惠。若给个别行业或部分大企业减税负,受益面会较狭窄,也难以做到公平。相比之下,给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受益面则非常大,政策公平性较好,可促进市场竞争环境的完善。当然,此次免税政策只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仍有很大局限性,未来应有针对更多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措施。

  从供给方面说,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可增强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这些年来,小微企业的负担很重,表现在物流成本高、税负不轻等方面。很多小微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中,不少企业忽起忽灭,这一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成本很高。通过减免税负,小微企业的生存和盈利能力增强,社会经济细胞运行通畅,财富创造机制就会得以优化。

  同时,给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还直接惠及中国消费的主力人群。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就业人数已占城镇就业人口的80%以上。此次免税政策就直接关系到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小微企业如果经营环境严峻,就没有持续提高员工收入水平的空间。也就是说,税负一旦减免,小微企业就可以把其中很大一部分用来给员工提高工资。因收入越低的人边际消费倾向越高,故小微企业员工工资收入增长所带来的消费增量将相当可观,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将远超所减免的税负。

  需要强调的是,给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将极大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创业将变得更容易,更多资本不充足的人也会愿意创业。这将促进小微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其吸纳的就业人数也会大幅增加。失业人数下降,将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者信心,给启动内需带来很大的正能量。一旦内需启动,经济转型就取得了良好开局。

  给小微企业减免税收,还能一定程度上遏制目前的经济下滑势头。事实上,在成熟经济体,每当发生经济危机或增速下滑时,都通过减税来拉动经济,这有很多成功实证。当然,目前减免税收针对的对象范围太小,未来可扩大到月销售额5万元的规模,直至扩大至全体小微企业。

  除给小微企业减负外,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研究确定了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对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进行了部署。我们欣喜地看到,与之前大规模的刺激政策相比,本届政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时,更多地通过改革和市场手段来增加经济的内生活力,将推动转型和稳定增长结合起来,这将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