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专项发展资金”非核心园首批项目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06-15



?上海张江高新区各分园,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闸北区、松江区、嘉定区、青浦区、杨浦区、长宁区、虹口区科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 根据市领导要求,加快推进创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全面推进上海张江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2011年度上海张江高新区“专项发展资金”首批项目进行申报。
??????? 现将申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申报对象范围为:
??????? 1、已纳入上海张江高新区管理的分园(除张江核心园单列以外,指漕河泾园、金桥园、上大园、嘉定园、中纺城园等高新区分园以及杨浦知识创新基地、漕河泾浦江园等);申请的项目必须是2010年度补充预算以后发生费用的项目。
??????? 2、申请纳入上海张江高新区管理的园区(即申请建立市级高新区或原高新区分园扩区的园区);申请的项目必须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发生费用的项目。
??? 以上两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于园区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少于1年的运营时间; 同时面向高新区及园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技术创新服务、专业化创业服务、成片区域环境建设与维护服务、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与创新活动,以及为高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而进行“二次创业”。
  二、支持重点和范围
  2011年度首批项目申报仍按《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沪财预【2008】86号)执行,具体资助内容可参阅《关于修订<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沪高新区办【2009】第001号)。
??? 2011年度首批项目重点支持符合上海张江高新区各分园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以下几个方面:
??????? 1、符合各分园区产业定位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部市级以上研发中心引进的补贴。重点支持园区新引进的国家级、部市级研发中心,支持园区引进国家级、市级和区级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入驻,支持园区内既有的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发挥特色产业集群创新服务等积极作用,支持园区内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机构对外提供公共服务。
??????? 2、根据各分园产业定位所进行的二次创业项目补贴。重点支持各分园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办公房等资源,为特色产业的形成,引入产业链关键机构或关键企业(包括制造类企业、企业总部、研发型或服务型公司等)的相关扶持。
??????? 3、经市科委认定符合各分园产业定位的科技孵化器的公共设备购置补贴,以及对孵化器入孵企业和各类专业性服务必要的费用补贴。重点支持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孵化器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购置专业公共设备,为入孵企业减免房租,为入孵企业提供各类科技和中介服务,为入孵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培训以及重大创新活动等;支持“创业苗圃”建设和加速器建设试点。
??????? 4、各分园的环境保护和维护。重点支持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推广应用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园区的建设,支持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绿色照明等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建设,支持分园服务机构提供的环境服务,支持分园环境监测、电力优化、水处理等等高新区生态环境建设。
??????? 5、组织国内外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及重大活动。重点支持围绕特色产业创新集群开展的各项创新活动,支持各分园内企业改为股份制公司、进入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或国内外上市,支持园区内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加入“加速企业创新计划”以及开展科技金融试点等,支持高新区产业发展报告、规划研究和特色产业创新集群分析报告的编制等工作。
?  三、支持方式
  1、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项目实施完成进行财政审计。
  2、同类内容项目已经享受政府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请方法
????????? 1、凡符合本项目要求,有意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均可从“上海张江高新区”网站(http://www.sh-hitech.gov.cn)“公告通知”栏中下载《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11年度)》。
????????? 2、申请单位填写完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向园区所在区科委提交项目申请书和电子文档。书面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提交给相关区科委。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请材料内容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3、区科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具推荐意见及区财政资金配套承诺,填写项目汇总表及区财政资金配套承诺后,将所有推荐项目书面申请书一式二份、项目汇总表以及电子文档一起向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提交。
  4、本专项自即日起开始申报,区科委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4日。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日。 截至日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充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34幢 305室
联系电话:68795959总机??传真:58380023
?
联系人?分机?负责内容?E-mail???
沈雄?3044?创业服务类
环境建设类?shenxiong1005@stcsm.gov.cn???
陆怡?3043?公共服务、二次创业和公司改制上市类?ylu@stcsm.gov.cn???
居敏敏?3042?重大创新活动类?mmju@stcsm.gov.cn???
张剑波?3041?项目汇总?jbzhang@stcsm.gov.cn?
  六、附件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11年度)?
????????2、各区财政资金配套承诺
????????3、各区推荐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